前一段时间,自己参加了省法院组织的 “弘扬人民司法光荣传统,切实改进思想工作作风” 研讨班学习,萌生了组织我县法院法官干警去延安学习参观的念头。不几日,终于成行。两日的参观学习,感触颇深,对延安精神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和理解。归结起来,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是延安精神的灵魂,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是延安精神的精髓,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是延安精神的本质,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作风是延安精神的标志。
首先,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把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是我党一贯坚持不变的基本工作原则。革命战争中,我党恰如其分地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普遍真理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互结合起来,立足于中国实际,领导全国人民深入开展革命斗争,推翻了 “三座大山”的重重压迫,建立了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主义共和国。正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革命实践,才使我党坚定不移并有能力承担起了救国救民的历史使命。马锡五审判方式就是本着实践第一的态度,一切从革命斗争的实际出发,不受任何陈规的约束,不带任何条条框框,经常深入群众,客观、全面、细致地进行调查研究;本着“兼听则明”的精神,多方面听取各种不同意见,搜集一切有关的人证物证,经过审慎地分析研究,实事求是地找出是非曲直的客观根据,抓住解决矛盾的关键环节,公正合理的处理案件。
新形势下的司法审判,肩负维护经济社会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使命,既是大局,也是实际。对审判工作来说,有两个方面的具体要求,就是围绕大局安排部署工作和实事求是、客观审慎地处理好每一起纠纷案件。围绕大局安排部署工作,必须把法院工作纳入到整个社会工作中,作为我党实施社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全面、客观的统筹规划法院整体工作部署,决不能把司法审判工作与社会管理工作割裂开来,闭门造车,想当然;实事求是地处理好每一起纠纷案件,必须把审判工作与社会工作结合起来,既注重案件裁判的法律效果,又注重案件处理的社会效果。在目前我县“平安创建”、“项目建设”等战略决策实施过程中,县法院更要一切从实际出发,继承和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等司法优良传统,重调查研究,轻主观臆想,公平、公正、优质、高效地处理案件。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严厉惩处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全力构建安全澄城;加大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的调解、和解力度,减少当事人间的冲突和对抗,积极化解矛盾纠纷,推进社会和谐,全力构建和谐澄城;进一步强化商事审判工作,妥善处理发展商品经济、招商引资过程中的各类型经济纠纷,不断优化投资与发展环境,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开拓平等竞争的法治环境,全力构建诚信澄城;以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大案件执行力度,强化措施,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其次,人民群众是真正的英雄,是推动历史不断向前发展的动力。毛泽东《在延大的报告》里所说的,“办案要走群众路线,如果离开群众,任何所谓“天才家”也不可能把工作做好。因之革命的司法工作者必须面向群众,随时征询群众的意见,倾听群众的呼声,设身处地地体会群众的感情与要求”。新时期,司法审判坚持群众路线,就是要在“三个至上”重要思想的指导下,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倾听民意,关注民生。一要增强群众观念,二要始终坚持司法为民,三要努力拓展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渠道,四要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五要努力改进司法作风,六要进一步畅通民意表达机制。同时,要开展好“人民司法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和审判工作“五进”活动,拉近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密切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第三,我们党是靠艰苦奋斗起家的,我们党和人民的事业是靠艰苦奋斗不断发展壮大的。回顾党的历史,从在上海成立到井冈山时期,从遵义会议到延安时期,从西柏坡到夺取全国政权,从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新时期,我们的每一个成就、每一次胜利,都离不开艰苦奋斗。艰苦奋斗是工作作风,也是思想作风,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本色,是凝聚党心民心、激励全党和全体人民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共同奋斗的强大精神力量。这是一条极其宝贵的历史经验。
历史发展到今天,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依然是我们每一个人应该继续弘扬和恪守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人民法院在新时期唱响“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必须树立积极主动、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在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主动走出去、请进来,深入开展“五进”活动,真正了解人民群众的疾苦,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必须强化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坚持用事实说话,不讲空话套话,敢于、善于解决“难案、缠案”,不畏缩、回避矛盾,发扬钉子精神,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作为新时代的司法审判工作者,我们要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实际,大力宣传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大力弘扬不怕困难、勇于拼搏、埋头苦干、敢于创新的吃苦精神,为人民法院审判事业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