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城县人民法院
澄法发(2009)10号
澄城县人民法院关于任命王俊生等5名同志为廉政监察员的
通 知
各庭、室、科、队、执行局:
为了加强对审判纪律、审判作风和干警行为的有效监督,促进司法公正,经院党组研究决定:
王俊生同志任澄城县人民法院廉政监察员;
龚 剑同志任澄城县人民法院廉政监察员;
韩进刚同志任澄城县人民法院廉政监察员;
杨富明同志任澄城县人民法院廉政监察员;
付毅超同志任澄城县人民法院廉政监察员。
特此通知
二OO九年三月十八日
澄城县人民法院
澄法发(2009)10号
澄城县人民法院关于任命王俊生等5名同志为廉政监察员的
通 知
各庭、室、科、队、执行局:
为了加强对审判纪律、审判作风和干警行为的有效监督,促进司法公正,经院党组研究决定:
王俊生同志任澄城县人民法院廉政监察员;
龚 剑同志任澄城县人民法院廉政监察员;
韩进刚同志任澄城县人民法院廉政监察员;
杨富明同志任澄城县人民法院廉政监察员;
付毅超同志任澄城县人民法院廉政监察员。
特此通知
二OO九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