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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忠仁与党彩侠离婚一案
  发布时间:2009-12-24 10:10:29 打印 字号: | |
  党彩侠:

  本院受理原告杨忠仁与你离婚一案,因你离家出走,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矿区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OO九年十一月二十日 
责任编辑:澄城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