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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情激奋起纠纷闹上访 立案调解化干戈为玉帛
  发布时间:2011-06-22 16:29:07 打印 字号: | |
  一起因承包合同纠纷引发的重大上访案件日前在澄城县法院立案庭法官的调解下圆满的画上了一个句号,当事人贺某拿着36.8万元的补偿款,百感交集,紧紧握着办案法官龚剑的手,道不完的感谢。

  2005年,根据国家改善农业基本条件的优惠政策,贺某与村委会签订了抽水站股份制承包合同,并四处筹措资金,对原集体抽水站进行扩建、修复,铺设田间管道,使该村的灌溉设施得到极大的改善。2010年10月,村委会决定在石堡川六支渠新建抽水站,也得到的村民的积极响应。得知此消息的贺某心里不是个滋味,多次向上级反映。因此,贺某与村委会的产生了纠纷。互不相让的双方在原乡政府及县级有关部门的多方调解下,均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在春灌的关键时期,双方互不相让,矛盾日益升级。贺某因此踏上赴省进京上访的路途,村委会及群情激奋的村民在“两会”期间敲锣打鼓,上访县委、人大、政府,并一纸诉状将贺某告上法庭,要求撤销与贺某的承包合同,双方矛盾一触即发。

  一石激起千层浪,双方当事人情绪对抗,300余名村民群情激奋,一场村民与村组干部的矛盾冲突迅速蔓延的家家户户,不安定的阴云笼罩在全村上空,引起了党委、政府的极大关注,也引起了法院党组的高度重视,党组书记、院长饶秦军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决定由立案庭庭长龚剑担任主审法官,尽最大可能以调解的方式化解村民间的恩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面对错综复杂的村组矛盾,主审法官龚剑立即面见双方当事人及群众代表,与乡镇干部一道稳定双方情绪,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随后,展开了紧锣密鼓的调查取证、走访座谈和诉前调解,想法设法把法律和村情民意有机结合。调解方案一次次达成,一次次完善,在三十多个日日夜夜的多轮调解下,均未取得实质性的结果,调解走进了死胡同。虽然调解未果,但双方情绪逐于缓和,主审法官抓住有利时机,会同乡镇干部推心置腹的与双方谈心,摆事实,讲道理,以法析理,以情动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在执行的关键阶段,主管院长杨宝军和龚剑和顶着烈日,徒步10多公里,到沟底水库大坝,为双方交接抽水设施,直至双方的纠纷完全化解,他和办案同志顾不上喝口水,吃口饭,又把补偿款送到贺某的手中。

  一起涉及村组和村民的重大信访案件终于在我院法官的多方调解下尘埃落定。截至目前,我院诉前调解结案150余件,诉前调解成功率达43.2%,诉前调解深受群众好评。
责任编辑:澄城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