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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城法院法官班外时间调处一土地纠纷
作者:刘长生  发布时间:2012-05-25 16:49:26 打印 字号: | |
  五月一个普通的下午,在澄城法院刑事审判庭的法官正在整理办公桌上的案卷,准备下班回家。这时,桌上的电话骤然响起来,来电话的是今年一个案件中的当事人,案件早已审理终结,双方均比较满意,现在又有什么事呢?电话里没有说清楚,只是叫办案法官来一趟,说完就挂了。

  案件得从去年发生的一件事说起。2011年12月2日,刑事审判庭受理了一起特殊的故意伤害案件,被告人郑某与被害人薛某系均为年过花甲的妯娌,双方之间因承包地界畔争议引发纠纷,被告人将被害人推倒后致被害人轻伤,案件受理后,被害人向本院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刑事审判庭办案法官通过多次于情于理的调解及当庭教育,在庭审后的当天成功调解了此案,促使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协议,被害人对被告人之行为表示谅解,并请求本院对被告人免于刑事处罚。本院鉴于本案因家庭矛盾引发,且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轻微,遂以故意伤害罪对被告人郑某免于刑事处罚。

  现在,正值农忙播种时节,被告人郑某与被害人薛某因承包地界畔问题再次引发纠纷,同时均申请本院办案法官对此事予以再次调解,办案法官义不容辞的再次担任起“民间调解员”,亲自前往田间地头,通过对妯娌双方再次晓之于理动之以情的调解后,在村干部的配合下,协助亲兄弟、妯娌之间将承包地的界畔予以确定。双方再次握手言和,成功在判决生效后,化解了家庭矛盾。
来源:刑事审判庭
责任编辑:刘长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