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有人问我,为什么要选择学习法律?回想起来,上小学时,家里定有《法制日报》,我和父亲经常一起看它,那时对法律就开始产生兴趣。上高中时,家中亲戚巨款被骗,自己对犯罪分子的行为气愤之余,心中暗暗发誓,将来一定要做一名法官,将所有罪犯绳之于法。等大学毕业后,我才意识到:法律不仅是用来打击罪恶,更多的是用来服务群众,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以此维社会公平正义。
那么,如何能在处理案件过程中做到服务群众、公平正义呢?我想,最基本的,就是要带着对群众的感情办案,把群众当做亲人看待。记的去年办过的一个案件,有个当事人身患残疾,家里非常贫困,上有八十岁的老人需要赡养,下有两个年幼的孩子学费交不起,食不果腹。一种怜悯之心油然而生,同事们凑了几百元,捐献给了当事人,以解燃煤之急。只有心里装着百姓的疾苦,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才有可能做群众的贴心人。
另外,要做好对群众的服务,还必须不断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更新自身的知识结构。自己曾经办理过一个离婚案件,因为自己只知道法律的规定,而对最高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不清楚,险些造成一个错案,吓出自己一身冷汗。我为自己设下一个目标,那就是不断努力学习,成为一名专家型、学者型法官。
最后,要做到公平正义,就需要做一个清正廉洁的人。这既是法官的基本职业道德,也是公平办案的保证。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如果心浮气躁,吃拿卡要,怎么能取得群众的信任,又怎么能做到公平办案呢?所以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严格按照最高院的五个严禁、省高院的六个不准,严格要求自己,抵制各种诱惑。
人民的安宁,乃最高之法律。让我们继续坚持走群众路线,作群众的知心人、贴心人,真正实现司法为民。让我们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的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