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开展的“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中,作为一名普通的基层人民法官,如何保持忠诚政治本色、践行党的为民宗旨、履行公正神圣职责、秉持廉洁基本操守,是唱一首红歌,歌颂党的丰功伟绩,还是写一首诗篇,抒发人民法官的热烈情怀,我曾苦苦思考,但始终没有正确的答案。
7月25日上午,庭长安排我一起离婚案件,我立即打电话将原告侯某叫到庄头法庭,了解案情。原告侯某诉称他们因感情不和已分居10年之久,现在儿女均已成家立业,他要结束不幸的婚姻,开始新的生活。耿庭长和我驱车赶到被告白某的娘家,被告白某的嫂子告诉我们白某不在家,已出门打工。但通过对村邻的调查,却发现新的情况,这几天被告白某在家。耿庭长和我又到被告白某的娘家,通过和被告白某的嫂子反复交谈,终于了解其真实想法,被告白某想要得到经济补偿,否则不同意离婚。耿庭长和我还从邻村处了解到被告白某的兄长曾担任多年的村会计,为人热情豪爽,通情达理,威信较好,于是耿庭长将在雷家洼乡打工的被告白某的兄长叫回家。我们首先和被告白某的兄长就原、被告确实性格不合,遇事意见不一,不能相互忍让,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导致长期分居,无法和好,夫妻感情确已彻底破裂达成一致。又分析原告侯某的经济情况,就其一个人常年在外打工,所得的收入基本上用于儿女婚事的实际情况达成一致,希望被告白某不要因经济补偿为条件不同意离婚,给双方造成痛苦。被告白某的兄长将被告白某叫回家,经过耿庭长和我摆事实,讲道理,被告白某被我们认真负责的行为所打动,不再要求经济补偿,同意离婚。
将民事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后,已是下午六时,耿庭长和我忘记了午饭,均已饥肠辘辘,但迎着晚霞,看到满目绿色的庄稼,我发现“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早已在我心中扎根,并茁壮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