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风险防控是反腐倡廉工作新的探索和实践,是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有效手段。今年以来,澄城县法院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管理为切入点,采取强化岗位责任意识、强化内控制度管理、强化监控机制建设三项举措,将廉政风险防范融入法院工作各环节,建立了全员参与、风险评估、分权监督、内控制约、预警处置、问责追究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一是强化岗位责任意识。紧紧围绕司法办案这条主线,对各庭室、部门、岗位执法权力进行了清理,逐岗排查和评估廉政风险,针对岗位权力点和风险点,进一步细化岗位职责,按照“谁在岗谁防控,谁主管谁监督”的原则,实行分类防控、分级监督,以岗位工作人员自我防控为基础,各职能部门负责防控职责范围可能产生的廉政风险,院领导和庭室负责人承担风险防控的主要责任,使每名法官干警牢固树立起“一岗双责”意识、风险意识和防控意识。
二是强化内控制度管理。突出服务创新和管理创新,进一步完善全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了办案规范和标准,建立健全了责、权、利相统一的岗位目标绩效考核机制。按照规范管理、阳光操作的原则,将行使权力工作流程化,通过对权力运行流程防控管理,做到“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章可依,凡事有据可查”。将岗责体系、工作流程、工作规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等进行汇总,实行权力、责任、流程、制度、风险、问责追究“六个公开”,使权力在阳光下透明规范运行,风险在公众监督下规避。
三是强化监控机制建设。充分发挥立案庭、审监庭、纪检监察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分工协作,对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强化监控,变监管为控制,变监督为预防。在立案庭建立统一的信息平台,利用信息资源动态采集分析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业务运行数据,逐步实现对各业务庭案件办理的内容、依据、条件、程序和时限进行实时监督和动态防控。审监庭定期对办结案件进行评查,在评查中分析归纳权力运行风险情况,及时发出预警信号,实现廉政监督的日常化和预警的常态化。纪检监察部门及时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全面推行警示提醒、诫勉督导和责令纠错三项制度,促进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及监督管理等风险防控措施得到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