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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受伤害 人民法官忙维权
作者:齐明明  发布时间:2012-08-20 11:03:49 打印 字号: | |
  2011年11月,澄城县冯原镇某村村民李某外出时,被高某经营的大货车撞伤,造成李某受伤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高某拿出4万余元积极的给李某治疗。但是由于李某的伤势比较严重,很快高某给付的医疗费及李某家人凑的费用共计十余万元都花完了。因车主高某也是普通农民,家境并不富裕,支付完四万元后,再也无力支付李某的医疗费。而李某是家中的主要劳力,家中丈夫及老人都是残疾人均没有劳动能力,李某一受伤家中再无任何经济来源。2012年年初,无力医治李某的家属就开始在省市县有关部门上访。澄城县人民法院接到相关部门转来的材料后,立即联系李某所在的村组及亲属,从法律角度及现实情况给李某家属做工作。经过法院工作人员的耐心解释,李某家属表示不再上访,愿意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澄城县人民法院立即帮助李某进行立案,同时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减免了李某的诉讼费。案件受理后王庄法庭的法官依照法律规定,尽快的依照法律程序进行审理,多次传唤双方当事人多次进行调解,最终依法维护了李某的权益,帮助李某拿到应得的赔偿款。案件审结后李某的家属紧紧的握着法官的手说,感谢你们,感谢澄城县人民法院救了我们全家。
来源:王庄法庭
责任编辑:齐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