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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城法院立案法官孟班艳拾金不昧万元现金物归原主
作者:杨忠  发布时间:2012-08-23 17:12:17 打印 字号: | |
  近日,澄城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孟班艳将拾到的1万元现金等物品及时归还给失主并婉拒失主酬谢的事在澄城县法院传为美谈。

  2012年8月15日上午下班时,立案庭法官孟班艳打扫大厅卫生,发现立案窗口外拐处(正好被立案窗口内计算机显示屏挡住的地方)有一个卷着的旧塑料袋,她连忙喊“谁的塑料袋”,当时大厅人群离去,无人应声。他打开塑料袋一看,发现里面有现金1万元及一些随身用品。

  她叫来同庭的同志一起回忆上午来过的当事人,并向每位当事人打电话询问。最终,联系到了失主澄合矿务局职工王英女士。王英女士赶到立案大厅已是十二点半,法官在核实无误后,把塑料袋及袋内财物交还给失主。

  当王英女士重获塑料袋后,激动之情溢于言表,表明自己办理完立案手续后,冲忙而去,又去了几个地方,将塑料袋的事全忘了,回到家里才发现装钱的塑料袋不见了,正在着急寻找,突然接到法院的电话,真没想到钱袋丢了还能找回,更没想到法官主动给她打电话,真是碰上好心人了。澄城法院法官拾金不昧的实际行动充分体现了法官忠诚、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情怀。为表示感谢随即掏出200元,被法官婉言谢绝,后又执意要请立案庭所有法官吃饭,被再次谢绝后,王女士随即送来匾牌“拾金不昧风格高 服务周到品德好”。
来源:监察室
责任编辑:杨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