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上午,澄城县人民法院在韦庄镇西南村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赡养案件,旁听群众达300余人。
原告米某、杜某乃一对年逾古稀的老夫妻,含辛茹苦将儿子米某某抚养长大后,米某某却不尽其赡养义务,父亲生病也不管不顾,并经常对两位老人恶语相向,两位老人无奈之下于今年7月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得知后谩骂侮辱、百般刁难,以致老人气急病发。澄城县人民法院依照原告申请裁定先于执行医疗费,被告米某某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并且以不撤诉不支付医疗费为条件要挟原告撤诉,在经过大量调解工作无果后,鉴于此案中被告对待老人态度恶劣,在群众中影响不好,为了教育群众不忘父母之恩,尽赡养老人之义务,澄城县人民法院决定在当地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在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就赡养义务展开了激烈的争执,同时也就家长里短等家庭琐事进行了争论,可谓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在法庭法官多方调解下,原、被告没有互谅互解,调解无果。合议庭当庭做出了判决,被告按月向原告提供生活必需品并支付生活费,偿还原告应生活住院所借的医疗费。
庭审结束后,审判长郑建成点评说,被告以经济困难、与父母达成不赡养协议两项理由进行抗辩,合议庭不予支持,首先经济困难并非不尽赡养义务的法定理由,其次赡养父母既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更加是我国法律规定的法定义务,在民事范围内虽然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但所达成的协议不得违反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定,本案中当事人双方达成不赡养义务即是违反了民法中的公序良俗原则。考虑到本案中被告家中特殊的家庭状况,梁中喜副院长在庭后建议被告可以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低保补助,澄城法院愿意为之出面协调,为其提供帮助。最后,他指出,婚姻家庭案件大多都是因家庭琐事双方发生口角互不相让造成的,在处理家庭事务中,家庭成员应该互相体谅,互助互爱,正所谓家和万事兴。承办法官也表示在判决生效前再进行调解,以最大努力化解当事人双方的矛盾。
陕西电视台《法治微前沿》栏目、渭南电视台《与法同行》栏目、渭南日报及澄城县电视台均对本案开庭过程做了全程录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