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 星期一 晴
7:00-8:10 闹钟响起,起床洗漱,早餐过后,驱车赶往我所在的法庭:庄头法庭。到达法庭时耿庭长已经到了,耿庭长对我一天的工作做了安排,并与我交流了一下我受理的几个案件。
8:20-8:50 昨天约好的双方当事人已经到齐,我宣判了一起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9:00-10:00 开庭审理了一桩普通的离婚纠纷案件,双方对离婚没有大的分歧,在小孩的抚养上分歧较大。
10:10-10:40 与另一起案件的一个当事人进行了谈话,完了后接待了一名前来咨询案件的当事人。
10:45-11:30 送走当事人,开始写刚才开庭案件的审理报告。
11:30-12:20 与耿庭长对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背靠背”调解。
12:30-3:00 午饭在乡上的食堂草草吃了些,没顾得上休息就按事先安排的与耿庭长一起下乡到赵庄镇咸和村找当事人谈话,因为这段时间是农村的吃饭时间,去了能见到当事人。这期间一个当事人打电话,说在法庭等我。
3:00-3:45 回到法庭,与这个当事人进行了谈话,谈话结束后又对她进行了开导。
3:50-4:50 到庄头乡杨家庄村给当事人送开庭传票,并发动村干部给其做工作。
5:00-5:50 回到办公室,阅览上周五开完庭的案件卷宗,撰写判决书。
5:50-6:05 终于有空了,清扫整理了办公室,到此,一天的工作结束。
每天的工作紧凑而充实,虽然很累,但我很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