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巩固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成果,深入推进人民法院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澄城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国法院系统集中开展廉政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和省高院关于贯彻此通知的意见的要求,以及省高院召开的全省法院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在该院积极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廉政制度执行情况自查自纠活动。
加强领导,密切协调。该院党组把专项检查活动作为深入推进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确保公正廉洁司法的重要举措来抓,将专项检查活动列入了党组议事日程,确定由纪检组长负责主抓此项工作,并纳入到正在进行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和“四严格一提升”及“转作风、提效能、促审判”作风建设活动之中,同时将自查自纠活动与创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等工作结合起来,努力发挥廉政制度在该院各项工作中的重要保障作用。监察室、审务督察员和廉政监察员在此项活动中积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并与各庭、室、科、队、局密切合作,确保自查自纠活动取得实效。
突出重点,客观评估。在自查自纠活动中,一是重点检查了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关于在人民法院审判执行部门设立廉政监察员的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对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关于在审判工作中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若干规定》、《人民法院司法巡查工作暂行规定》、《人民法院审务督察工作暂行规定》、《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以及省高院《关于全省法院纪检监察机构信访举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制度工作开展情况。二是通过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及时发现和解决个别庭室部门在制度执行方面存在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现象,进一步完善制度执行保障机制和问责制度,切实增强法院领导干部和广大干警遵章守纪的自觉性。三是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如实客观的评估该院及评价各庭、室、科、队、局在廉政制度执行方面取得的工作成效,认真查找执行过程中的薄弱环节,注意研究提出完善有关廉政制度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进行纠偏。
认真总结,注重实效。在自查自纠过程中,该院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明确的范围及重点内容,认真梳理该院贯彻落实相关廉政制度的情况,认真总结经验和不足,形成自查自纠报告。确保自查自纠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不留死角,切实内化成领导干部和广大干警遵章守纪的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