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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城法院创新诉前调解方式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作者:杨忠  发布时间:2012-09-13 16:47:34 打印 字号: | |
  澄城县法院为了更好地化解矛盾,解决纠纷,创新诉前调解方式,构建诉前调解网络,规范诉前调解程序,建立健全诉前调解激励机制,多措并举,使大量纠纷在诉前得到化解,有效地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受到当地老百姓的欢迎。

  全面构建诉前调解网络

  2008年初,澄城法院试行诉前调解工作,设立了诉前调解中心,把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群众工作能力强的法官和退居二线的资深法官配备到诉前调解中心,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建立了以该院为龙头,以基层法庭为核心,以巡回审判法庭为依托,以特邀调解员为基础的诉前“三级”调解网络新格局,将工作触角延伸到乡镇、村组和社区。

该院通过基层法庭把那些群众基础好、协助司法工作有热情、敢于主持公道、有丰富社会经验和调解工作能力的干部群众作为人选,经县人大通过法定程序任命人民陪审员20名;该院聘请特邀调解员266名,从此实现了乡镇有人民陪审员,村组有特邀调解员,做到纠纷不出村,矛盾不出乡(镇),将所有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规范程序确保诉前调解质量

  澄城法院诉前调解工作开展几年来,他们不断规范诉前调解程序,坚持诉前调解公开、公平、公正和不立案、不收费、不强迫的原则,要求法官诉前调解在5至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不需要出具法律文书的,不再进入诉讼程序;对达成调解协议要求出具法律文书的,及时办理立案手续,当日出具调解书;对当事人不愿诉前调解或调解不成功的,及时立案,转入诉讼程序。

  建立健全诉前调解激励机制

 该院突出诉前调解,按照“能调则调,案结事了”的原则,加大诉前调解工作力度,建立健全诉前调解的激励机制,使诉前调解工作步入了一条“多调解、重效果”的和谐司法新路子,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地减少了当事人的诉讼开支,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解决了大量潜在的社会矛盾。近四年来,每年诉前调解案件数量逐年上升,调节质量逐年提高。2012年1—8月,澄城法院诉前调解案件达到86件,诉前调解工作受到到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届的普遍好评。
来源:监察室
责任编辑:杨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