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1日,原告杨某某从澄城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办案法官手中取回了被人扣押长达半年之久的小桥车,当天,扣押原告杨囡囡车辆的被告人也被提前解除司法拘留措施,原、被告间纠纷经法院调解和民间调解双管齐下,终于划上圆满的句号。
2012年5月7日,被告王某某、侯某某因其他纠纷组织多人,在西安市雁塔路将原告正在行驶的车辆强行扣押。不久原告诉讼法院要求被告返还扣押车辆,并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法院依法作出裁定,要求二被告返还扣押原告的车辆,经法院多方做被告的思想工作,被告拒不返还车辆,反组织人员多次来法院闹事,并向有关部门信访,原、被告均有上访苗头。在多次调解无果的前提下,为了保证法院裁定的顺利执行,法院对二被告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
针对这起案件,院长亲自安排,要求办案人员放弃国庆双节休息时间,尽快结案,为此,在主管院长的指导下,民二庭办案人员在吃透案情基础上,准确找到双方利益的平衡点和感情的融洽点,摸准调解的切入点,对他们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进行耐心说服教育,本着诚心、公心、爱心和细心进行调解。同时组织民间知名人士、家庭成员等在调解方面发挥优势,帮助法官做好调解工作。办案人员利用双方均有了结案件的愿望和追求家人于农历8月15日团结的时机,因势利导,放弃节假日休息,做双方调解工作,最终圆满解决了双方争议,实现了案结事了,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