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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要让人民生活的更幸福
作者:王宁  发布时间:2013-05-21 10:07:43 打印 字号: | |
  “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这句简单的承诺,让我们这些法官感受到了肩上沉甸甸的责任。作为人民法院,我们有很多工作需要做。

  让人民群众享受到司法公正。享受法律的公正,是一个人具有尊严的重要内容。人们常说:“法官是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审理案件不公正,既是对法律尊严的损害,也是对人民群众的损害。因为,享受司法公正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和尊严。在这方面,省高级法院采取了一些措施,比如,判决书上网,让全民监督;约束法官的自由裁量权;网络直播庭审现场;对违法违纪法官严肃处理……所有这些的目的就是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法律的公正。当然,在这方面,还有很多工作需要做,我们也会尽力做好。

  让群众打官司不再难。目前,“立案难、审理时间长、执行难”成了老百姓关注的焦点,一些群众深感“打官司难”。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及时维护,老百姓还能有尊严吗?为了解决“打官司难”的问题,省高级法院着实想了不少办法。比如,针对立案信访窗口不能满足人民群众要求的状况,省法院探索采取网上立案、远程立案、预约立案等便民措施,采取柜台式、一站式立案流程;巡回办案,到离老百姓最近的地方开庭;掀起“执行风暴”,解决“执行难”……相信有了这一系列的措施,打官司难得问题会得到一定的改善,我们会继续努力彻底解决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

  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困难群众与其他群众一样,都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和尊严。但事实上,有一些群众因为家庭困难而打不起官司,尊严和权利得不到及时维护。因此,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一定要特别关注,特别是对老弱病残、下岗职工、农民工等追索赡养费、抚养费、养老金、抚恤金、拖欠工资的案件,要依法减、缓、免交他们的诉讼费用,真正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

  作为人民法院,我们有义务给人民群众解决问题,排忧解难,让人民生活的更幸福;我们也会尽力去做,让人民感觉到满意,这样才对得起“人民”二字。
责任编辑:王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