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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格的力量
作者:左庆华  发布时间:2013-05-23 08:39:05 打印 字号: | |
  法官,即“无邪、无私、无欲、无畏”,无邪者,无邪念也;无私者,无私心也;无欲者,无贪欲也;无畏者,无所畏惧也。人为法官,需做到这“四无”方为法律之卫士,为正义之代表。

  人为法官要无邪念,心正方能身正,然后能正他人身。要做到心正,就要时刻怀着对法律的尊崇,对法官职业的敬畏,如举头三尺有神明,兢兢业业,如履薄冰,保持内心的警醒,抵制邪念的侵蚀。汉代杨震以“四知”拒贪而流传至今,杨震到东莱郡上任,其故人王密深夜送金,说深夜无人知晓此事,却被杨震以“天知地知你知我知”拒绝,他坚守了内心的公正与清廉。这个故事的要义在于一种敬畏文化,作为现代法官要学习的就是这种自守精神,对法律对法官职业的自警自律,只有从心底树立起这种敬畏之情,就如宗教人士对宗教对神明的崇拜,才能在平常的工作和生活当中保持公正之心,才能在面对诱惑的时候如有鞭策而自觉抵制贪腐。

  心正了,然后便在行为举止中体现出来,这便是身正。法官是一个神圣的职业,要在人们心目中树立起威严的形象,便要由内而外的保持自己行为的得体,让人感觉到一种不怒而威的气势。这种气势能让守法者产生油然的崇敬,也能让违法者产生不由自主地畏惧。身正的关键在于细节,所谓见微知著。不管是在工作内还是工作外,法官都要做到慎言、慎行、慎为,时刻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只有将心正与身正结合起来,即外化于行,内化于心,才能真正维护法律的威严和司法的公信力。   法律是道德的最后防线,而法官则是这道防线的守护者,一名合格法官的力量源泉是以“无邪、无私、无欲、无畏”作为职业信条,捍卫法律尊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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