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22日,我一走进法庭,就看见一位拄着拐杖的老人站在门口。这位老人看着好面熟,但是一时想不起在那见过。
看见我们进了法庭门,老人立即迎了前来,向我们打招呼。我还在努力想着这位老人,杨庭长立即将老人迎进办公室,与老人交谈起来。老人说:“真是太感谢你们了,现在三个儿子对很好,我现在的生活好着呢。”
到此我想起这位老人,这就是我们去年调解的赡养案的当事人。2012年10月,法庭接到一起赡养纠纷的案件。杨庭长翻阅案卷时,发现原告是位八十多岁的当事人,生活现状十分窘迫,立即驱车找到原告的三个儿子,逐一了解情况。当时三人却说出很多委屈,相互埋怨老人,由此杨庭长判定父子之间的感情隔阂很深。回去后立即召开案件分析会,针对这个案件的实际情况,第二天法庭全体人赶到村委会,邀请到村干部、人民调解员、镇司法调解员、村里有威望的老者、双方近亲属,就地在村委会进行调解。当时一听说法庭来调解,呼啦一下子就来了很多人。
杨庭长首先让老人说了情况,老人陈述着自己的生活状况,听得所有人直摇头,接下来是三个儿子,但是显然这三个人还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还在埋怨老人,互相推诿不愿照顾老人。突然外面一位大婶大声说:“你们这样对你爸,还算个人吗?”接下来就听见外面七嘴八舌的,你一句我一句,数落三个儿子平时的不孝。这个时候只见三个人哑了声,头都低下了。这时村干部大声说道:“你们三个听见了吧!我上次给你们调解时,你们不听我的话,现在听听大家怎么说的。”随后杨庭长给大家讲了法律规定,又从亲情、传统美德等方面教育了三人。三人最终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走到老人面前认错,最终父子和好如初。三个儿子也保证,以后会照顾好老人,并请在场的人监督他们。
这次调解让我感触很大,也许有人说这么一件小案子,何必费这么大周折,对这样的不孝之人,直接依法判决。判决对法官的确轻松省事,但是这样做,只能发挥法律效果,却忽略了社会效果。这样的调解,虽然需要做很多工作,但是彻底改变了老人的生活状况,也挽救了一段父子亲情。看着老人蹒跚的离开法庭,我突然觉得,法律是一种社会行为规则,只要我们多一点耐心,也就少了一点法律的冷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