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王庄法庭调解了一起婆媳争分赔偿款的案件。原告叶某系刘某的妻子,被告陈某系刘某的母亲。2012年7月,刘某在陕北打工时,因安全事故死亡,被告陈某便委托代理人与企业协商。后企业与陈某达成协议,一次性赔偿60余万元(其中包括刘某部分工资)。企业将赔偿款给付被告陈某后,原告与被告就赔偿款的分配,多次协商未果。后原告遂将被告诉至法院。
法庭接到案件后,立即向双方了解案件情况。经过了解,双方争议的焦点,主要是原告对被告用赔偿款清偿刘某生前债务的数额不认可。办案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但由于债务的数额双方争议较大,最终无法达成调解协议。为了能够案结事了,法庭立即召开案件分析会,经过分析,大家一致认为,这个案件调解的关键是清偿债务的数额,只有把这个数额调查清楚了,才有可能进行调解。因为涉及的债务较多,且涉及的债主人数较多。于是法庭全体干警,经过两天的调查取证,取得了全部的证据。随后再次组织双方调解,在证据的面前,双方最终对清偿的债务数额予以认可。接下来的调解就很顺利,双方很快达成协议,并且很快履行完毕。经过法庭的努力,最终合理的解决了赔偿款的分配,又很好的维持了双方之间的关系,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赞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