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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女二人赡养起纠纷 法官执行调解续亲情
作者:杜宏刚  发布时间:2013-07-01 15:49:47 打印 字号: | |
  原告刘某育有三个子女,王某系其长女,已出嫁多年,因家庭纠纷双方很少来往,母女感情逐渐淡化。去年12月,刘某一纸诉状仅将其长女王某告上法庭,要求每月支付其赡养费和医疗费。王某心有怨言,在案件执行中,以其他兄妹可以给赡养费为由,认为不能单独向她要钱而推脱责任,母女关系出现裂痕。

  执行中,澄城法院的执行法官多次上门到原告被告家交谈,发现被告想不通其母只向自己催要赡养费,而且对一时经济紧张而未给钱就被起诉到法院感到非常生气。而原告认为被告作为长女应该承担主要义务。双方也因一时之气而互不相见,又缺少及时沟通产生误解,造成了闹上法院的后果。

  针对母亲和女儿之间的矛盾症结所在,法官一方面对双方做思想疏导工作,另一方面寻找双方的亲戚朋友从中调解矛盾,促使双方到法院当面交谈,充分交流自己的想法和各自的意见。在法官的努力说服和不断的做思想工作下,终于消除了双方之间的误解,双方言和,王某承诺以后主动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老人也露出了开心的笑容。
来源:执行局
责任编辑:杜宏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