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上午8时30分,在澄城县人民法院科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张建财盗窃犯罪一案,并当庭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张进财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7000元。
该案是澄城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首次利用法院官方微博,采取图像、文字形式进行全程微博直播。该案被告人张建财分别于2013年8月22日、8月24日、8月25日、8月27日,采取砸锁破门之手段,入户盗窃被害人款物,涉案赃款达7105元,并用于个人挥霍。澄城县人民法院根据检察院指控,当庭认定罪名成立,做出了判处被告人张建财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7000元的判决。审理中,被告人张建财对自己所犯的罪行表示悔恨,认识到自己这次行为是不对的,愿意接受法律惩处,好好接受改造。9时30分庭审结束,宣布闭庭。此次庭审历时一个小时,网名纷纷热议,通过这种传媒方式,更加有效的提高澄城县人民法院审判活动,也让法院的审判活动走进了人民群众的生活,真正做到了普法的良好教育,提高了审判透明度,便于人民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