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澄城县人民法院在一号法庭公开审理了杨某某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经营刑事案件,副院长杨宝军担任审判长,检察院副检察长曹杨有等出庭支持公诉,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城关镇村组干部60余人参加了旁听,市县电视台、渭南日报、县政府网站进行了报道。
为了组织好庭审活动,澄城法院抽调警力30人,制定了详细的庭审活动预案,召开了庭前会议。在历时7个小时庭审过程中,确保了庭审严谨、有序、顺利开展。合议庭精心准备、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当庭判处被告人杨某某有期徒刑八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组干部及群众参与旁听,公开司法过程,提高了公信力。杨某某一案的公开审理,震慑了犯罪,教育了群众,为打击非法占用农用地行为、优化投资发展环境、促进县域经济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地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