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电话,韦庄法庭三名干警驱车四十余公里赶往寺前镇北洼村处理一起因土地承包引起的民事纠纷,经过法庭干警与该村村干部五个多小时的耐心说服,发生纠纷的双方最终协商出一个解决方案,使这件已经产生半年之久的矛盾画上了一个完满的句号。
这起土地承包引起的民事纠纷,并不是澄城县法院受理的一起民事案件,而是北洼村调解员在处理本村一起纠纷时,因长时间无法解决才抱着“试一下”的态度与本村的驻村法官联系。该村的驻村法官是韦庄法庭一名干警,在得知此情况后,立即与庭室同志赶往寺前镇北洼村,协调处理此事,经过多方面努力,最终将该起纠纷化解。
从以前法官“坐堂问案”到现在的“巡回审判”,从民事案件的“不告不理”到“一村一法官”,是现阶段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表现。法院的审判权是人民赋予的,就应该为人民服务,只要人民群众需要,就应该及时的介入进去,将各种民事纠纷、矛盾及时化解,只有这样,才能体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才能更有效的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