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百姓索赔偿 群众“信访”变“信法”
作者:付毅超 发布时间:2014-06-18 17:2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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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澄城县法院行政庭受理了马某等人诉澄城县水务局行政赔偿一案。原告认为,澄城县胜利水库修建于上世纪70年代。2010年,水库实施除险加固工程以后,库区水面淹没了原告马某等人的责任田。四年来,马某等人向省、市、县各级部门信访100余人次,要求解决淹没耕地赔偿事宜,但一直没有得到解决。今年5月,马某等人来到行政庭,要求起诉澄城县水务局行政赔偿。接到诉状后,行政庭法官先后三次到库区现场查看淹没情况,并细心听取村民的意见。村民马某说:“看到人家地里的麦子一天一天的成熟,我实在坐不住,现在谁来给我们赔呀?”面对百姓焦急如焚的心情,法官们认真研究法律,并对原告起诉的理由一一解答,认为原告的起诉不符合行政案件的受理条件,建议马某等人按照民事侵权赔偿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看到法官数次来到现场给自己实实在在解决问题后,马某心中怨气少了许多,动情地给法官们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法官能来我家,真心帮我们,我相信法律,再不跑冤枉路了,再不信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