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生于1955年,王亚某生于1977年,两人均爱好下棋,也因为象棋,两个人成为很好的朋友。2013年10月的一天,王亚某因为生意资金周转不开,遂在和赵某下棋时向赵某开口借6000块钱,赵某碍于朋友关系,就从银行取6000元现金交给王亚某,并没有要求王亚某书写欠条。后两人因为琐事发生争端,赵某就向王亚某索要欠款,王亚某因为心中愤恨,就说:“谁欠你的钱呀,凭啥给你还钱,有没有欠条。”赵某无奈,于6月17日诉至澄城法院。
澄城法院诉前调解中心法官接到这个案件后,先后找原、被告谈话,经过谈话,细心的法官发现了问题:以前的朋友为什么彼此会因6000元变成“仇人”。法官再次找到原、被告,原告才说出了两人关系一开始很好,后来恶化导致欠款不还。法官又对被告多番劝说,被告最终承认其从原告借款6000元,但因其他矛盾不想偿还,想就此事教训一下原告。经过法官多方劝说,原被告双方互谅互 让,原告同意放弃利息部分,被告同意五天内偿还原告借款6000元。
一起没有借条的民间借贷案件,在法官的细心努力调解下,终于找到了案件的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