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法院行政庭调解审结了原告索某诉被告澄城县交警大队超期扣车行政赔偿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009年12月18日,索某驾驶陕E27360车辆在运输途中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肇事车辆即被交警大队扣押。2010年4月8日交警大队给索某出具了车辆放行通知单,索某不服事故认定,并以交警大队超期扣车为由,拒不领取。今年5月15日,索某将交警大队推上被告席,状告其超期扣车行政违法,并赔偿原告3万元。案件受理后,法官及时传唤交警大队,调阅事故处理卷宗,分析案件的基本事实和法律适用,指出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了切实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权益,法官们细心组织调解,终于促成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案件审结后,法官又及时向交警大队发出司法建议书,帮助交警大队改进工作,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