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你们法院效率这么高,真是没想到!太谢谢你们了” 。这是一位普通的老百姓拿到理赔款时给法官的感言。2013年6月19日,澄城法院民二庭法官仅仅用十天时间审结了一起索赔三年未果的保险合同纠纷案件。
2010年10月22日,原告澄城某汽车运输公司就自己所有的陕E761**号货车在被告某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渭南中心支公司投保了交强险、机动车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等保险各一份。保险期限为一年。2011年8月17日该车发生单方事故,造成车辆损失,经被告保险公司定损为7940元,原告向被告提供了相关理赔材料,被告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不赔。澄城法院民二庭法官在接到这个案件后,认为案情比较简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了审理。在庭审过程中,法官经过认真核实案件证据、查明了案件事实真相后,用了几个小时给被告保险公司讲解保险法律规定,诉讼时效相关规定等,被告保险公司在了解了相关法律规定后,最终同意赔付,并且承诺当天下班之前全部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