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是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底线,基层法庭,肩负着维护农村的和谐稳定。澄城县人民法院基层法庭将着力点放在便民利民措施上,着力推动基层法庭的建设,将法庭工作进一步向纵深推进,努力实现农民的利益,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维护农村的和谐和稳定。
热情接待,多方协调,为地方党委政府排忧解难。法庭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已任,认真搞好群众来信来访。一方面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的联系,积极参加地方党委、政府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建立信访联动机制,积极调处群众信访涉诉案件。另一方面在平时接待群众来访中,立足于现实民情,坚持做到态度要温和,语气诚挚,言语平实,解说周到、事情解决的“接待五要”,杜绝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的简单、粗暴,不耍特权、逞威风,避免矛盾的激化。针对农村大量的家庭、邻里、伤害赔偿等纠纷及时进行诉前调解,帮助当事人树立寻求解决矛盾纠纷的正确渠道,真正达到息诉止访。
针对不同类型的案件,采取灵活多样的调解方法。法庭结合院机关制定的各项考核指标和法庭工作实际,制定了调解制度,把调解工作作为审判工作的重中之重,将调解贯穿于审判的各个环节,加大调解力度,通过耐心细致的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和有效调解,努力化解矛盾,平息纷争。实行庭前调解制度,大力引导庭前调解。法庭庭前调解占到95%,其中有30%的案件从立案到调解结案所用时间在3日内,凸现了司法效率这一主题。邀请当地乡村调解员和基层组织参与调解机制,便于纠纷的解决。
认真落实司法为民各项措施,树立法庭服务意识 。一方面加大巡回审判的办案力度,不定期到巡回审判点进行巡回审判,方便了群众诉讼。“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法庭利用巡回审判的方式,教会群众自行解决纠纷,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法庭在审理婚姻、赡养、损害赔偿纠纷案中,为减少该类诉讼案件,法庭法官深入田间地头,山坡沟谷,到案发地开庭审理,组织群众旁听,这样方便了群众的诉讼,也增强了群众的法律意识。法庭结合省高院的要求,受理的三分之二的案件都能到辖区各乡镇的乡、村、社的不同地方进行巡回审理、宣判,大量群众参加了旁听,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很好的普法教育作用。另一方面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对比较特殊的案件、交通事故案及经济困难的群众减、免、缓诉讼费用,使困难群众都能得到法律帮助和法庭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