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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为那期待眼神
作者:张世强  发布时间:2014-06-25 16:26:23 打印 字号: | |
  六月的一个炎热下午,一位满脸胡渣、衣衫褴褛的人推开了办公室的门。我抬头一看,这不是老周吗?他怎么来了?接过我沏的茶水,老周激动的说明了来意。

  老周今年45岁,是我去年办理的一起离婚案件的被告。原告彭某和老周在1993年结婚,婚初夫妻感情还好。一年后,女儿小周诞生了。可是,因为彭某在怀孕期间服用了抗生素,小周患有先天性的孤独肾病(只有一个肾)、先天性髋骨错位,被澄城县残联确定为四级肢体残疾。夫妻为了给孩子看病,不但花光了家底、债台高筑,而且两人关系开始恶化,矛盾愈发激烈尖锐。2010年3月彭某丢下丈夫和孩子,外出打工。2011年7月彭某向法院起诉离婚,同年8月法院判决驳回彭某的离婚诉请。后双方仍然分居生活,互不联系。

  2013年5月彭某再次起诉要求离婚。在第二次诉讼中,老周也知道婚姻已无可挽救,同意离婚,但是要求彭某支付孩子的后期治疗费用40万元。彭某以自己无经济能力为由,只同意支付1万元的医疗费。虽然我主持双方多次调解,但因原被告各执己见,最终无法达成调解。法院最终判决:准予原告彭某与周某离婚,婚生女小周随被告周某生活;原告彭某从2010年3月分居时起,每月支付孩子抚养费300元。判决书送达后,双方均未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可是彭某在拿到判决书后,再次外出打工,音信全无。老周带着病情不断恶化的孩子经常来往于医院和药店。亲戚朋友也不再愿意借钱给他,残酷的生活几乎将他逼入绝境。面对窘境,老周想到根据判决书,孩子母亲彭某应当支付此前孩子抚养费12000元,可又不知道找谁去要。这才来找我寻求帮助。

  看着老周焦急、期待的眼神,想到小周不断恶化的病情,想到彭某对于亲生子女的决绝,我感到心里沉甸甸的,不是滋味。法律是神圣的,但却不是万能的,它不可能解决诸如贫困、疾病、背叛等问题。我给彭某打电话,试图用亲情感化她,让她自动履行判决,可是彭某挂断了电话。在开具生效法律文书证明后,我带着老周来到立案庭,办理申请强制执行立案手续;联系县电视台对老周的困难情况进行报道,呼吁社会爱心人士关注。

  望着老周远去的身影,我在心中默默祝福:老周、小周,祝你们一切顺利!
责任编辑:张世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