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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租房起争议 法院调解促和谐
作者:王建红  发布时间:2014-06-25 16:28:14 打印 字号: | |
  澄城县深圳金头脑剑桥英语学校是经教育部门批准建立的一所民办培训机构,成立多年来为促进澄城县中小学生英语水平起了很大的作用,该学校租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澄城县支行办公楼三楼作为其办学地点,2014年4月29日澄城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受理了该学校起诉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澄城县支行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学校称其受到邮政银行停水停电,教学秩序受到很大影响,周末学生英语培训无法进行,广大学生家长对此深为不满,请求法庭尽快处理,以保障学校教学工作顺利进行。为了保证学校授课不受影响,案件受理当天民二庭迅速启动诉讼程序,向邮政储蓄银行送达了诉状副本及相关诉讼材料,同时鉴于银行方面与学校对立情绪较大,为了不影响学校教学,告知银行诉讼中不得影响学校教学秩序,进行了一系列诉讼程序后,随后法庭对学校和银行不断深入做调解工作,经过法庭不懈努力,在立案后不到一星期的时间,银行做出了暂缓一个月收回所租房屋的让步,双方终于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既保障了学校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也维护了银行的合法权益,同时对广大学生家长有了一个良好的交代,为维护和谐司法,保障县域经济的发展起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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