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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城法院:妻子难忍家暴离家八年 法官尽力帮之逃离苦海
作者:王志升  发布时间:2014-07-21 15:48:59 打印 字号: | |
  1997年5月,陈某、雷某经介绍人认识,同年7月份就按照农村风俗习惯举行了结婚仪式。由于双方了解时间不长就草率的结婚,导致婚后生活非常不和谐。双方性格不合,沟通较差,直至两个孩子出生也未建立良好的夫妻关系,加之雷某脾气暴躁,稍有不顺便对陈某拳打脚踢,致使陈某经常伤痕累累。陈某家在四川,身边没有亲人,受了委屈无处诉说,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为了两个孩子,只能忍气吞声,委曲求全的生活了9年。。

  2006年8月的一天,夫妻双方因琐事发生了争执,雷某一气之下,将陈某暴打一顿,并限制陈某的人身自由,将其关在房子里面十余天,陈想尽一切办法从家里逃出,再也没有回那个让她身心疲惫的家。后经亲戚朋友多次说和,雷某多次提出很多无理要求,致使离婚纠纷一拖再拖,无奈之下,陈某于2014年5月27,诉至澄城法院。澄城法院矿区法庭受理此案后,迅速组成合议庭将此案进行了梳理,在给雷某送达诉状的过程中,雷某避而不见,最终在雷某父亲的帮助下,在工地找到了雷某,经多次讲法析理,,雷某终于深刻认识了自己在婚姻中的不足,没有尽到一个丈夫应尽的责任。

  在调解过程中,陈某情绪异常激动,几次晕厥,法官尽力平复她的情绪,使她情绪稳定之后再做调解。经多次调解双方同意离婚,雷某也放弃了很多无理要求,陈某也自愿一次性给付孩子抚养费20000元。因陈某在孩子年幼时就离开了家,孩子在调解过程中从始至终都不愿意喊一声妈妈,陈某心里非常难过,眼泪抑制不住,法官见状后,单独和孩子交谈,经过多方努力,孩子最终理解了母亲,主动要求和妈妈单独见面,倾诉自己多年来没有母爱的感受,该案调解后,陈某非常感激办案法官,给了她这次母女见面的机会,孩子终于叫了一声“妈妈”,并留了联系方式,了结了陈某多年来思念孩子的夙愿,也结束了这个母亲苦难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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