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自政治改革以来,司法体制改革一直是其中非常重要的改革重点,其根本目标是为了完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通过公正、权威的司法制度维护社会和平。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必须以党的领导方向为核心,努力探索与市场经济体系相互结合的司法模式,加强司法系统独立性,建立只属于司法系统的人事、财务、物质系统,从根本上解决行政干预司法问题。
关键词:司法体制 司法改革 改革路径
十八大我党明确提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战略前进目标,并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与重视。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司法建设速度得到了极大的提升,尤其是十五大召开后,司法改革更加深入,这不仅代表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发生的改变,也提高了司法改革的连续性。
一、司法体制改革现存问题
(一)盲从化司法理念
一些司法人员认为,西方的司法制度发展时间较长,可以直接用于我国的司法体系中,但是却忽略了我国国情,也没有认识到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点,对我国社会环境与西方社会环境的差别并不了解。单纯的套用西方司法制度,就会导致司法理念与我国的法律文化传统发生冲突,而法律文化基础恰恰是广大群众接受的模式,过于“现代”、“先进”司法模式,根本无法被群众接受,加之我国的司法独立性较差,以至于人民法院无法独立行使相关职责。
(二)行政化司法机关
行政化司法主要以法院行政化和检察院体制行政化两种模式组成,法院与检察院完全以行政模式进行运作。司法机关完全与行政机关对应,而司法人员根据行政级别制定行政决策,采取行政方法判决案件,甚至有些党政机关完全将司法机关当作行政机关,对司法机关下达命令,使其行政色彩更加浓厚。审判委员会的结构组成也存在瑕疵,这些问题都会加重司法机关的行政性,而独立性不足的司法机关,将无法满足案件裁判原则,也会脱离司法活动内在规律。
(三)功利化司法运行
由于我国处于社会经济转型期,所以市场经济氛围十分浓重,司法活动也逐渐向功利化转变,办案受到利益驱动的现象十分明显。一些地方司法机关滥用职权,在收取诉讼费时,采取商业化模式进行收费,甚至有些不法人员通过职务扩大收费,对一些经济案件进行不当干扰。司法公正性不能与自身利益互相联系,如果司法活动与经济利益相联系,就会失去其公平、公正、公开的性质,不仅会影响司法权威性,也会使司法执行力与公信力下降,严重影响和谐社会的建设与发展。
(四)地方化司法权力
我国司法实践的地方化十分严重,其外在表现为司法人员管理地方化与司法财政管理地方化,外部因素影响司法的问题时常发生。司法地方化会导致全国法律不统一,也会妨碍市场经济体系改革与完善,导致司法部门受到利益驱使的问题更加严重,地方保护问题也将不断加剧,而地方党政干预案件的现象,使司法不公现象更加严重,司法腐败问题无法彻底根除。
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新路径
(一)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应坚持党的原则
开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必须配合党的领导工作,充分认识到党的政治领导位置。通过我党的领导加强司法重要性,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一项系统的复杂工程,面对艰巨的司法改革问题,必须坚持以我党的领导为前进目标。我党需要以宏观层面把控全局,并且协调各个部门,帮助社会各界了解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性,调动群众参与司法改革的积极性。我党需要将微观层面上的人民意志,通过科学的立法上升为国家法律,通过系统的组织程序为司法队伍提供更加优秀的人才。深化司法体制改革需要使广大群众思想上进行深入的改变,为司法体制创造出更加和谐、科学、规范的外部环境,加强立法活动的科学性,使作用不断提高,通过科学民主的方法提高司法领导队伍的专业水平。
(二)坚持司法改革的统一性
司法改革的系统性较强,其中涉及了司法体制、司法制度、法律体系等方面,不仅涉及到经济与政治的改革,也涉及了地方与中央的关系调整,是行政部门执行职权、立法、司法的基本条件。我国有56个民族,为了使民族融合更加融洽,必须坚持法制统一,而法制统一的核心基础就是司法统一,所以需要构建出统一的司法机构设置、司法权行使、司法适用法律等内容。坚持以宪法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基础,依法进行改革,将司法体制改革与政治体制改革有机结合在其一,使改革过程更加有序。
(三)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定位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核心目的,就是为了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独立司法制度,加强司法体系的高效、公正、权威性,维护社会和平。为了实现司法体系的功能,必须坚持以党的前进目标为政策方针,实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司法理念,全身心投入为人民服务的工作中。通过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解决司法腐败问题,树立正确的司法风气,使依法治国得以实现。
(四)司法机关范围
自改革开放以来,司法机关的定位发生了很大改变,上世纪末司法体系以四权理论为核心,将公检法司划分为司法机关。而之后的司法三权理论,将公检法划分为司法机关,在90年代中期,转变为只有法检部门为司法机关。而西方发达国家,司法机关只是法院,或者是独立检察院,检察机关是司法机关的下属部门,而我国的法院与检察院属于审判检察机关。
结语:
目前我国司法体制改革正处于关键时期,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必须选择适合的路径,以社会主义道路为前进方向,坚持党的领导为主,贯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体系的理论,逐渐完善司法独立制度,建立起公平公正的司法体制,实现和谐社会的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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