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澄城法院基层法庭按照“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从减轻当事人的诉累、缩短办案周期、降低诉讼成本从维护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出发,完善调解机制,落实和贯彻“便民、高效、节约”的司法理念,通过与各诉调对接单位紧密协作配合,积极开展庭前调解工作,实现了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决,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设立调解工作室。从各村(居)委会邀请村委会主任担任兼职调解员。对争议不大,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简单民事纠纷,先由人民调解员先行调解,减少矛盾的次生和扩大。对人民调解员无法调处的案件,由专职调解法官本着自愿、合法、效率及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进行庭前调解,无法在庭前调解的案件再进行法庭审理。
规范制度,健全机制。为了充分发挥庭前调解的作用,提高工作效率,防止权力滥用和久调不结等弊端,通过建立各种规章制度,把开展庭前调解的各个环节都纳入到了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以庭前调解“三公开”为原则,即“庭前调解程序公开,庭前调解法官身份公开、庭前调解结果公开”,努力消除当事人的合理怀疑,增强司法公信力。在调解中,本着解决问题的目的出发,尽量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鼓励当事人特别是原告作出让步,减少或放弃某些诉讼请求,以促使被告从心里上放下压力,让其在达成调解后能够当场或短期内履行给付标的或行为义务,这既保证了原告诉求及合法权益得以及时解决和兑现,又从根本上化解了原被告双方的恩怨矛盾,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构筑邻里社会和谐的司法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注重培训。为了切实提高人民调解员和人民陪审员的政治素质和法律专业技能,法庭定期开展人民调解员和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工作。
广泛动员,形成合力。庭前诉调对接机制开展“有声有色”,今年以来,澄城法院基层法庭与司法、民政、国土、检察、等部门以及基层组织积极联合,不断拓展法院庭前调解工作的广度与宽度,共同探讨开展诉调对接机制的相关问题。面对转型期社会矛盾纠纷呈现的多元化态势,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己任,进一步拓展人民法院庭前调解工作,从更深层次上推进庭前调解工作的开展。通过沟通交流,及早把握社会动态,认真分析研判社会治安形势,切实加强改进司法调解工作,主动延伸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主动沟通协调,未雨绸缪,真正把矛盾纠纷解决在了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从根本上消除了社会的不稳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