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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城法院:立案当天为70岁老人要来赡养费3600元
作者:李宏宪  发布时间:2014-09-22 16:03:15 打印 字号: | |
  2014年9月22日上午,一位满头银发、一脸皱纹、土里土气、手柱拐杖的老太太来到澄城法院,办案人员见状,先让老人坐下,给老人倒上热水,经询问,得知老人已年满70岁,老伴去世,其有一子,长期不管老人的衣、食、住、行,后老人在当地政府的指引下向澄城法院提起诉状,将儿子告上法庭,法院判决由其子每年6月1日一次性给付老人全年的赡养费3600元,今年给付期限已过,老人申请执行2014年的赡养费,得知这一情况后,办案人员当即拉着老人来到其村村部,经村委会主任介绍,办案人员认识了老人的儿子,办案人员讲明来意后,老人的儿子仍不愿给付今年的赡养费,以各种理由推脱,说了许多老人的不是,见状办案人员向其讲述了敬老养老是中华民族代代相传的美德,村委会主任向其讲述了村上的好儿媳、好儿子代表的模范事迹,村调解委员会主任向其讲述了村民对此事的看法,在大家共同的劝解下,老人的儿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承认自己没有好好孝敬母亲,对不起母亲的养育之恩,当即给付老人3600元赡养费,承诺今后照管老人的起居,弥补自己的过错,并将老人扶回家,看着儿子将老人扶回家的情形,办案人员脸上露出了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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