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城法院:灵活运用强制措施,为当事人追回借款3万元
作者:李宏宪 发布时间:2014-09-22 16: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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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X与王X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澄城法院受理后,依法向被执行人王X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王X在规定期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查被执行人王X名下有小轿车一辆,价值十几万,办案人员当即决定扣押该车辆,办案人员要求申请执行人提供被执行人车辆的去向,2014年9月19日,申请执行人雷X向澄城法院提供了被执行人王X车辆的下落,办案人员当即出警,将被执行人的车辆拦截在西禹高速入口,在核对当事人身份及车辆信息无误的情况下,办案人员向其出示了工作证,讲明来意,当即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扣押裁定,将车辆扣押,并向被执行人送达了限期履行通知,要求其限期履行,否则澄城法院将依法拍卖车辆,后被执行人仍不愿意履行义务,办案人员制作了评估委托书,当办案人员通知被执行人评估车辆时,被执行人看到法院要动真的,要求法院暂缓委托评估,承诺愿意给付借款,当即办案人员组织双方调解,后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同意13万元了事,当天被执行人向我院送来案件执行款13万元,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在灵活采取强制措施后就这样解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