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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悔婚男方要求返还彩礼 法官居中调解案结事了人和
作者:刘博  发布时间:2014-10-10 14:18:18 打印 字号: | |
  10月8日,国庆假后上班第一天,澄城法院韦庄法庭便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女方悔婚而引起的婚约财产纠纷案。

  2014年5月,原告陈某和被告姚某经人介绍相识,双方不久建立了恋爱关系,并且定了婚约。按照当地习俗,定婚当日被告方经媒人过手付给原告方彩礼现金10000元,电脑一台、手机一部、黄金戒指一枚及棉花等其他物品。订婚不久,双方同去北京打工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发生纠纷,女方提出退婚,见结婚不成男方便索要彩礼,诉至法院。

  韦庄法庭接到该案后,当天第一时间和原告谈话了解相关案件事实,得知男方已私下和女方交涉多次,女方不予结婚而且拒绝返还彩礼,男方父母情绪激动反复说到,“给娃定了个婚,却落个人财两空,我们实在是无法接受,现在只有求助法庭给我挽回些损失”。法官安顿好男方一家人让他们在法庭等候,随即驱车便赶到女方家中,向女方说明法庭来意后,女方一家人瞬间情绪激动起来,其母大声说到,“男方订婚时隐瞒了个人情况,把我娃骗了,现在我娃又做了流产手术,以后能否再生育还不一定,彩礼我们不但不退,还要男方给我娃赔精神损失费”。看到女方一家激动且愤怒的情绪,法官便绕开案件,以拉家常的方式慢慢缓和了女方家人的情绪,法官问道,“最近地里收成怎么样?女方手术后现在身体恢复的怎么样?退婚后女方有什么打算?”法官温暖的话语渐渐拉近了法官和当事人之间的距离。在此基础上,法官适时调解并告知,“你们所说的情况,在彩礼返还方面法庭会酌情考虑,但男方的诉请符合法律规定,希望你们能以孩子的未来为大事,切莫为此事给孩子造成不良影响”,听了法官的劝说,女方家人表示她们也想早日了结此事,不想给娃造成影响,但提出只返还一半彩礼的要求。随机法官又赶回法庭,就女方的实际情况和要求与男方沟通,法官说到,“虽然你们的诉请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但应换位思考,体谅一下女方已做人流手术造成花费和身体尚待恢复的实际现实,能否要求适当返还彩礼”,男方听了法庭的劝说,表示女方现在做了手术他们也很内疚,关于女方手术费用和误工损失他们也愿意承担,并同意女方减半给付彩礼的要求。最终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自愿达成了一致调解协议,由被告一次性返还原告彩礼款5000元整及电脑一台、手机一部。

  该案在法官充分考虑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及辩论意见,耐心居中调解的基础上,成功得到化解。既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树立了人民法院为民司法的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刘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