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早,澄城法院办案法官与一起离婚案件的原告刘敏谈话过程中发现,刘敏时而异常气愤要求离婚,时而伤心哭泣说离婚后自己及儿子生活会很困难,对儿子学习生活影响很大。当我们说如果没有什么大的矛盾,法庭肯定先调解和好,原告刘敏立马很赞同我们的观点,很快提出她的和好条件就是李保要还清她大哥的5万元。主审人深觉事有蹊跷,再三追问下,刘敏才向法庭说除自己起诉离婚的真实原因及目的。
经调查了解,刘敏与李保1998年结婚,2001年生有一子,婚后刘敏和李保长期在刘敏的城市打工,婚姻生活虽很简朴,但二人共同致力于家庭建设、教育孩子,家庭生活和谐美满。矛盾起于李保与其父亲在2012年为了给李保找所谓的正式工作,轻信骗子谎言,被骗8万元。直至2013年年10月骗子在看守所死亡,被骗现金无法追回,李保这才告知刘敏实情,刘敏难以接受被骗的现实与李保发生争执。更甚之,刘敏随后发现李保私自从刘敏大哥存放在刘敏处的存折上取了5万元整用于找工作,李保承认取钱,但现在没有钱还,打了借条约定了还款期限。之后刘敏大哥不断催促李保尽快还钱,李保始终未还钱。于是刘敏在其大哥的压力下,起诉离婚至澄城法院。
澄城法院矿区法庭了解到刘敏和李保都不愿意离婚后,向他们重点解释了离婚诉讼是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由法院进行审理并对依法婚姻做出裁判的过程。在刘敏和李保的离婚诉讼中原、被告并非想解决离婚的问题,而是刘敏在其大哥的逼迫下借离婚诉讼要求李保还债,不符合离婚诉讼的条件。在法庭的劝解下,刘敏撤回了起诉。当日,其大哥便到法庭质问主审人,“没有解决我的债务问题为何同意刘敏撤诉?”,澄城法院主办案法官耐心向其解释法律规定,对其拿妹妹婚姻当儿戏,滥用诉讼权利的行为进行了批评;并告知正确的维权途径,李保给其打有借条,如果李保逾期不还债务,可依法提起民间借贷纠纷,如果对李保私自取钱的行为有异议,可直接到公安机关报案。刘敏大哥表示也不想让刘敏和李保离婚,只想让李保尽快还钱,是自己不懂法律规定,深感后悔。李保也保证以后安分工作,不再想天上掉馅饼的事,早日还清债务。(文中人物姓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