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城法院庄头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原、被告系自由恋爱,认识半年时间后,双方举行了结婚仪式,并领取了结婚证。婚后不久,生育一女,孩子的出生给家庭增加了很多琐事,双方经常为此而产生矛盾。从2014年3月份,原、被告分居至今。
澄城法院庄头法庭受理该案后,主审法官多次和双方当事人进行谈话,进而深入了解案情,发现原、被告双方主要矛盾是性格不合,难于沟通,双方均认为无法再继续维持婚姻关系,只是婚后债务方面未协商一致。被告做小生意因经营不慎,导致资金亏损,一时无法清偿所有的借款;原告因要求抚养孩子,生活支出较大,故也无力偿还借款。根据案件的事实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庄头法庭全庭同志分别对本案被告进行耐心谈话,从不同的角度分析案件的后果,让被告认识到清偿借款是他的应尽的义务;同时对本案的原告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的讲道理、摆实事,让其自愿放弃孩子的抚养费,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被告减轻负担。经过多次的调解,最终原、被告都相互退让,成功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愿意清偿借款,原告自愿放弃孩子的抚养费。
在全庭同志的共同努力下,原、被告都认识到自己的不足,相互退让,最终心平气和的达成了调解意见。昔日的夫妻未能继续,今天的友情也难能可贵,看到原、被告离开办公室时,友好的讨论孩子的事情,法官的心里有了一丝的安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