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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电补钙提能力 规范司法升服务
——聚焦澄城法院民诉法司法解释业务培训会
作者:张晓勇  发布时间:2015-03-04 10:54:09 打印 字号: |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于2014年12月1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通过,自2015年2月4日实施。澄城法院为了保障法官干警的法律知识储备和国家法律规定能够同步,提升办案水平和案件质量,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能够感受到公平正义,3月2日,特邀请了省高院赵健民法官为该院广大法官干警讲授该司法解释。

  赵健民法官通过新旧民事诉讼法以及新旧民事诉讼法解释的对比,对新增加的法律规定以及司法解释进行了详尽的讲解,比如民事诉讼法特别程序中增加的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等,对于这些新增加的法律规定以及司法解释,赵健民法官通过分析增加或修改该法律规定的背景、现实依据,向法官干警们详尽的阐释着相关法理及适用时的注意事项。法官干警们全神贯注的听讲,同时认真的做着笔记,在培训的互动环节中,该院广大法官干警对自己平时案件中遇到的诉讼程序问题进行了踊跃提问,赵健民法官均作了准确的解答。

  该院为了扩大新法律法规的受众群体,保障司法规范年活动的顺利进行,特邀请了县人大法工委、县委政法委、县政府法制办、县检察院、县司法局的相关人员参加了培训。这次培训活动的开展,是该院按照省高院提出的“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的要求,给广大法官干警的充电补钙新举措、规范审判执行的新动作。
责任编辑:张晓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