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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城法院:前妻借复婚索取财产 法庭调解返不当得利
作者:王志升  发布时间:2015-03-31 08:46:38 打印 字号: | |
  近期,澄城法院矿区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不当得利案件。

  韩冬与王雪本是一对年轻夫妻,2014年6月19日两人在澄城县民政局协议离婚,2014年10月初双方以复婚为由同居生活在一起,2015年1月16日渭南市住房管理中心将韩冬住房公积金6.7万元打到韩冬账户上,韩冬将3.5万元取出用于偿还债务,卡上还余有3.35万元。2015年1月18日王雪以开店为由从韩冬要了卡,于当天下午从澄城县七路建行取走3.3万元,仅剩500元。2015年1月30日王雪更换手机号码不辞而别,无法联系,第二天韩冬知道王雪已将卡上的3.3万元取走,多次找王雪娘家协商未果,春节将近,韩冬看着卡上仅剩的500元钱,心寒至极,一气之下以不当得利纠纷为由诉至澄城县人民法院。

  经办案法官多次和王雪父母沟通,了解到,王雪认为双方在共同生活期间,韩冬花王雪钱比较多,王雪心里不平衡,取走韩冬卡里的3.3万元是对自己的补偿,了解到这一情况,该法官劝解王雪及其父母,协议离婚后双方没有合法关系,虽然相隔数月又共同生活在一起,但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共同生活期间,在法律上其实就是同居关系,王雪私自取走韩冬卡上的现金是不合法的,给韩冬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经多次调解,双方态度均有所缓和,韩冬也承认在共同生活期间王雪付出的比较多,王雪听后表示愿意返还一部分现金,韩冬也表示念在曾经的夫妻感情上愿意让步,最终,在法官的主持调解下,以王雪当庭返还韩冬2万元现金圆满终结。(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王志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