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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继承两起纠纷 一调一撤案结事了
作者:刘高辉  发布时间:2015-04-13 09:43:16 打印 字号: | |
  澄城法院韦庄法庭同时受理了原告雷侠诉被告姚峰赡养纠纷和遗嘱继承纠纷两起案件,经过全庭同志共同努力,找到了两全其美的解决方案,最终两起案件一调一撤,案结事了人和。

  原告雷侠与被告姚峰之父姚柱于1999年登记结婚,组成了再婚家庭,结婚时双方儿女均已结婚。两人刚结婚不久,被告儿子出生,因被告夫妇均在外上班,孩子一直由原告替被告夫妇照看,直到孩子开始上学,原告才不再照看孩子。原告夫妇二人开始经营了一家小吃店,两人起早贪黑、吃苦耐劳,小吃店的生意还不错,收入不但能养活自己,还偿还了婚前近十万元的债务。2012年开始,原告丈夫姚柱由于年事已高,疾病缠身,身体一日不如一日,因感念原告十几年来对自己的照顾,怕自己去世以后,原告无人赡养,甚至与自己四个子女之间产生矛盾,遂在朋友的陪同下到律师事务所写了一份遗嘱,将家中财产全部留给原告。姚柱将该份遗嘱交给原告后,告诉原告“如果孩子对她好,就不要将遗嘱拿出来,如果孩子对她不好,你再将遗嘱拿出来。”

  2013年7月,姚柱因病去世,在随后的一年里,原、被告之间还相处融洽,被告还经常回家探望原告,可是好景不长,2014年8月份,原告生病住院,前期被告不但拿出部分医疗费,还予以照看,但因后面巨额医疗费承担问题被告与原告亲生子女之间发生矛盾,致双方关系彻底破裂,矛盾激化,原告出院后,虽经村干部多次调解,与被告的关系也没有改善。2015年3月底,原告将被告诉至人民法院,提起了赡养纠纷和遗嘱继承纠纷两起案件,要求被告给付原告生活费、医疗费,并按照其夫生前所写遗嘱继承家中财产。

  案件受理后,韦庄法庭干警接触当事人,走访村干部及邻居,详细了解了双方当事人的情况。对于两起案件,法律关系比较明确,事实也比较清楚,判决起来没有任何难度,但韦庄法庭承办法官考虑到这两起案件的特殊性,以及判决后的后续问题比较难以协调,遂与原、被告双方多次协商,最终协调到位,找到了一个两全其美的解决方案,使这两起案件中赡养纠纷调解结案,遗嘱继承案件原告则申请撤诉。

  法官在审理涉及婚姻、家庭等案件中,因为涉及的法律关系比较简单,判决起来难度不大,但是往往是此类案件中如不能稳妥处理,会产生一些列的问题,所以法官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既要考虑法律效果,还要考虑社会效果,要做到案结、事了、人和。(文中人物姓名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刘高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