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公开文明司法  强制搬迁坟墓
作者:李宏宪  发布时间:2015-08-13 10:23:57 打印 字号: | |
  2015年8月12日澄城法院对该县境内烟厂技改项目土地上的坟墓进行强制搬迁,该项目是省、市重点项目,项目落户澄城,承载了澄城人民的回忆和期待。然而,项目在征地的过程中,遇到了许多棘手的问题。其中之一就是村民杨XX、赵XX、党XX五户拒绝迁移征收土地上的坟墓,一年多来,经县、乡、村三级多次做思想工作,五户仍拒绝搬迁,该行为直接导致项目建设停工至今,后澄城县国土资源局依法作出了责令交回土地决定书,五户不服决定,向县政府提出行政复议,复议决定书被维持后,五户分别向澄城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澄城县国土资源局的责令交回土地决定。该院受理后,澄城县国土资源局提出了先予执行的申请,要求五户搬迁征收土地上的坟墓,并已提供了担保。考虑到坟墓不能搬迁,项目建设将继续停工,会给国家造成了难以挽回的经济损失,澄城法院作出了先于执行的行政裁定书,准许强制执行澄城县国土资源局作出的责令交回土地决定。裁定书送达后,五户拒绝履行,后该案件移送该院执行局执行,执行中,该院也依法发出了公告,要求五户于2015年8月2日24时前搬迁征收土地上的坟墓,否则将强制执行。在强大的执行压力及执行法官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下,其中4户5座坟墓在公告期满前自行迁移,杨XX在法院领导班子、承办法官、执行法官多次不分班内班外、不分工作日节假日做思想工作的情况下,仍拒绝搬迁,无奈,该院决定于2015年8月12日强制执行。

  2015年8月12日凌晨五点,该院68名干警在法院门口列队,执行局长李峥嵘宣读执行方案后,院长贾福德作了动员讲话,要求全体干警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格纪律,文明执法,一定要取得胜利,不能打败仗,随着院长一声令下,全体干警上车赶往两个执行现场,第一现场为坟墓挖掘现场。位于县城万泉街南段烟厂技改项目场地内,主要职责是坟墓挖掘、遗骸的整理、运输。第二现场为安葬现场。位于庄头镇堡城村村北。主要职责是遗骸的重新安葬。执行现场有公安干警200名配合执行,负责执行的警戒,要求对干扰执行人员控制、强制带离现场、对妨害公务人员实施处罚措施。同时负责执行现场的清场、驱离现场非公务人员。交警负责执行现场的交通秩序及执行现场到安葬地点沿途线路的交通管制,护送遗骸到安葬地并负责安葬地交通秩序。早已到达现场的大型挖掘机、运输车辆、干骨匣子在静静的等待,到达现场后,按预先准备的方案,个执行小组各就各位,随着现场总指挥杨宝军一声令下,待命的3个挖掘机伸出了长长的机械臂向3座坟墓挖去。上午9时挖掘工作已经结束,为了尊重风俗,尊重逝者,工作人员小心翼翼地整理遗骸、装棺。后在警车的护送下8口干骨匣安全送到达第二执行现场,即安葬墓地。墓地外围,警车整齐排列,警灯闪烁,武装法警来回巡视,执行法官身着制服,在方案指定的岗位上守望、注视着,禁止他人进入执行现场,干扰执行活动。在全体干警的保护下,死者的遗骸被一一安葬,一场大的执行活动落下了帷幕。此次活动,彰显了该院文明司法、严格司法、公正司法的决心,有力的维护了司法权威,树立了司法公信。
责任编辑:李宏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