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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作用
作者:杨晓黎  发布时间:2015-11-30 10:16:52 打印 字号: | |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11月10日,中央政法委印发<<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的意见(试行)》。 意见指出,充分发挥律师的独特优势,积极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是推动涉法涉诉信访走向法治的重要途径,是形成良好信访秩序的制度保障。一直以来,“信访不信法,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的问题困扰法院,有些案件,当事人不服判决,可以提出上诉,但当事人认为上诉赢的把握不大,放弃上诉,而是采取在原审法院闹访的方式信访。有些案件明明已经过一审、二审甚至申请再审结案,但当事人不相信法律、更不服从法律,仍旧坚持上访,或者说想通过上访谋求利益。由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使案件纳入法律程序,真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不是对“闹访者”妥协。 意见明确了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任务和原则,规定对不服政法机关法律处理意见,以信访形式表达诉求的可由律师协会委派的律师,为信访人提供法律服务,帮助信访人准确理解司法裁判文书,依法维护信访人合法权益。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容易获得上访者的信任,律师的释法明理更易让上访人相信,律师的专业性使上访人息诉服判,教育疏导更具成效。对确有问题的案件,由律师准确提出,帮助上访人收集整理证据,以法律途径解决。 意见要求,对律师提出的处理建议认真研究,及时反馈意见;对确有错误或瑕疵的案件,应当及时导入法律程序予以解决。我们各级法院应该对律师提出的意见进行合议讨论,给以书面答复,不能听不进反面意见,更不能将律师化为法院的代言人。由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是由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由明白法理的人析明法理,更具说服力,利于上访人息诉罢访,也利于法院查漏改错。在全社会经济及其他事务活动中加大律师的参与,有利于依法办事,加快社会法制化进程,真正实现“依法治国”的社会愿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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