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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城法院认真学习落实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制度及工作职责
作者:刘长生  发布时间:2016-04-13 14:18:42 打印 字号: | |
  4月12日,澄城县人民法院在澄城县澄合矿务局宾馆三楼会议室参加了中共澄城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扩大会议,会议上鉴于人事变动等问题,反腐败协调小组对成员单位人员进行了调整,我院党组书记、院长贾福德同志任副组长。会议还组织学习了《中共澄城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职责》,对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职责、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职责、成员单位共性职责、个性职责均做了明确要求,同时明确人民法院个性职责主要有:对党员犯罪案件、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作出的有罪判决(包括有罪免予刑事处罚)案件,将判决书或者其他相关资料移送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同时学习了《中共澄城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制度》,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制度、联系会议制度、重大案件的协商制度、通报制度、工作纪律等。

  县政府县长白泉朝强调,一要充分认识反腐败协调小组是领导机构、协调机构、督办机构、研究机构的重要作用;二要充分发挥号反腐败协调小组的各项职能,树立政治、大局、核心、责任意识;三要提高查办大案要案的能力,形成合力,形成报告机制、整合机制、配合机制;四要加强执纪执法队伍建设;五要强化监管、依纪依法办案。

  作为中共澄城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澄城县人民法院将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贯穿于整个执法办案过程当中,发挥成员单位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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