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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高效执行”,最大限度当事人合法权益
作者:李宏宪  发布时间:2016-04-13 14:39:55 打印 字号: | |
  4月11日,澄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召开会议,会议由李局长主持,会上李局长要求全体执行干警要保持高昂的执行态势,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采取各种执行措施,确保市中院下达的目标任务的完成,以最快速度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提出几点意见。要求对拒不按执行通知书规定履行义务的,依法采取在媒体上公开曝光、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被执行人及案外人以暴力、威胁等方法妨害或者抗拒执行的,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被执行人拒不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将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新闻发布会或者其它方式予以公布,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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