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5月9日,张生父亲张定(已去世)经过冯原大队后巷生产队(现冯原镇冯原村四组)购买农村宅基地一院,购买后三十年以来一直由张生占有使用。2016年4月5日,张生却发现魏莹在该院落中毁坏其种植的黄花菜和花椒树,张生进行阻止,魏莹却声称该宅基地是自己的,张生找村组、司法所等进行多次调解均未果,故诉至澄城法院。
澄城法院冯原法庭办案法官接到该案后,经过走访原、被告及村组干部,了解到了该案的真实情况。张生父亲张定和魏莹丈夫是亲兄弟,张生将魏莹母亲称呼伯母。1985年之前,这个宅基地是魏莹家的,1985年下大雨,魏莹家的窑洞坍塌,原冯原镇生产大队将新建的两孔砖窑划给了魏莹家,同时魏莹家的宅基地收回,1987年,张生父亲张定从生产大队以600元的价格购买了该块宅基地,张定去世后,将该宅基地给了张生,张生在该宅基地中种植了黄花菜和花椒树,再后来就发生了上面的情况。办案法官了解了案件的全部情况后,多次找魏莹进行调解,但是已经年过70的魏莹以身体不适、年龄大等原因根本就听不进去办案法官说的话。
案子在这时陷入了僵局,法庭全体同志经过开会研究,决定启动司法所、村上、组上联动调解机制,同时决定调解地点设置在现场,随即办案法官经过和司法所、村、组联系,定好调解日期。在调解当天,村组干部、司法员、办案法官轮流做魏莹的思想工作,但是魏莹却躺在地上耍泼,多方参与调解的人员仍然耐心的给魏莹做着劝说,最终,魏莹同意停止侵权,村组干部现场拔掉了魏莹在该处宅基地上所栽植的黄花菜。
一场因老宅基地引发在亲人间引发的纠纷,就这样通过多方调解机制最终调解成功。澄城法院冯原法庭全体同志也因为该案的处理积累了一笔丰富的调解经验。(文中人物姓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