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起,4月10日下午,被告人郭某、惠某某涉嫌入室盗窃一案在澄城县人民法院科技法庭内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澄城法院院长、员额法官周三军担任独任审判员对此案进行了审理。澄城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委会委员杨冯民、检察员王晓荣出庭支持公诉。
检方指控:2016年11月15日13时许,被告人郭某、惠某某,窜至澄城县赵庄镇杜家洼村二组,翻墙进入院内,盗得被害人王某某现金4400元,后二被告人各分得赃款2200元。2016年11月17日14时许,被告人郭某、惠某某又窜至澄城县赵庄镇杜家洼村四组,采取翻墙入院之手段,由被告人惠某某在外望风,盗得被害人吕某某家现金1476元,价值15元的生肖牌两枚。破案后,追退被害人吕忠义一块生肖牌。2016年12月8日12时许,被告人郭某、惠某某窜至澄城县宋家庄村四组,翻墙入院,由被告人惠某某在外望风,盗得被害人李某某家中价值40元的白沙香烟4盒,价值20元的猴王香烟2盒,破案后,香烟已退还被害人。当天二被告人随即又窜至本县赵庄镇杜家洼村四组,采取同样手段进入被害人吕某某家中,未盗得财物离开现场,在村子巷道里被被害人吕某某发现并报警,后被公安民警抓获。
庭审中,法官着装规范,法庭秩序井然,庭审活动有条不紊。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等环节,庭审持续1个小时后进行了当庭宣判。
该起案件的审理,只是澄城法院领导办案的一个缩影。年初以来,澄城法院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院、庭长办案工作制度和员额制法官办案要求,充分发挥院领导引领示范带动作用,提出了“班子成员向院长看齐,庭长向班子成员看齐,部门干警向庭长看齐”的口号,该院从院长开始,带头承办案件,所有有资质的院领导全部回归办案岗位,分别亲自承办案件,院长、副院长、庭长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开庭审理案件已成为新常态,有效缓解了该院案件数量逐年攀升一线办案力量短缺的矛盾,起到了良好的指导示范效应,在全院形成了一股比办案、比质效追赶超越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