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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城法院参加2017司法联席会
作者:刘长生  发布时间:2017-08-28 10:45:39 打印 字号: | |
  2017年8月24日,澄城县人民法院应邀参加由澄城县人民检察院组织的“公、检、法形式培训即联席会”,会议在澄城县公安局召开,会议由澄城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杨冯民主持,澄城县公安局政委康平同志列席,参加会议的均为澄城县公安、检察、法院刑事案件侦办、公诉、审判一线的工作人员。

  会上,澄城县人民检察院安管中心主任王伟峰同志首先通报了2017年检察院整体受案及案件类型等具体情况,分析了澄城县在2017年刑事案件的发案特征,其中两抢一盗案件、毒品案件系今年多发案件;澄城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王晓荣、副科长戴江同志在会上分别针对法定代理人签字应注意的问题;社会调查报告、指认现场、毒品称量中衡器的使用;现场勘验示意图,换保、同步录音录像;权利义务告知;办理强制措施中有关监视居住中存在问题;讯问、询问未成年女性时应注意的问题;自首、立功的材料完善;犯罪前科材料缺失;新形势下办理毒品案件应注意的问题等方面做了分析发言。澄城县人民法院刑庭庭长刘长生、审判员王纯同志对在刑事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如部分案件证据收集不全面、不到位;电子证据转化不及时;诈骗类犯罪主观犯意证据收集不重视;侦查期限较长;案件移交起诉以后侦查机关的追缴停滞、非法证据排除等问题予以了强调。同时还针对个案就在近年来审理的个别刑事案件中存在的比如侦查阶段和解协议签署中当事人签名不全导致的后续矛盾;证据来源合法性不明;出具法律文书不严谨;贻误侦查时机;勘验、指认现场随意;主、从犯认定瑕疵;强制措施随意等问题在会上充分发言。澄城县公安局新任刑警大队大队长袁红泉同志从侦查阶段法律文书不规范;电子证据收集不及时不到位;个别案件超期羁押等方面做了表态。

  会议期间,与会同志还就刑事案件侦办、公诉、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相互做了交流,对在文书制作、强制措施变更、执行、追缴违法所得、信息共享等诸多方面达成了共识,澄城县公安局党委委员郑福海同志要求全体公安干警要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每月一次案件质量点评作为常态工作来抓;二要明确责任、形成合力,积极提高法制员的作用,实行执法责任倒逼来提高案件质量;三要正视问题、限期整改,把会议中提出的问题有针对性的整改,提高办案效率。杨冯民副检察长最后强调:一提高认识,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审判理念;二要加强学习,坚持提高刑事案件办理综合素质;三要加强沟通,坚持协作配合互通信息;四要牢记宗旨,坚持办理刑事案件以服务大局为主。
责任编辑:刘长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