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记录工作已有大半年时光,每每开庭时坐在书记员的位置上,都全程目睹双方当事人的激烈争辩,以及旁听席上被激烈氛围感染的他们。今天,我想说一下我眼中这些充满“正义”又“任性”的旁听观众。
审判员:“被告发表答辩意见”
“法官大人,她说的不对,全是一面之词!”旁听席上原告的婆婆颤颤巍巍的站起来说。
审判员:…..
这是一起简单的离婚案件,女方作为原告起诉男方要求离婚并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被告的家人唯恐自己的孙子被人“夺”走,都整齐的并排坐在旁听席上,仔细听取原告说的每一句话,并认真寻找其中漏洞,稍有不对便站起来急于告诉法官“真相”,完全不顾及在庭审前已经重点强调的法庭纪律,仿佛在坐的每一位观众都成了当事人。
诚然,群众利益无小事。我们眼中“简单”的离婚案件,在当事人心中是比天还大的事情,因为在他们一生中可能也就这一次与法院打交道,所以全家出动我们当然理解,急于辩解我们也能理解,甚至一时情绪激动我们都能理解。但是,如若坐在旁听席上的他们能认真听取庭审前宣读的法庭纪律并严格遵守,相信庭审可以更快的结束,既提高了我们的工作效率,也有助于为当事人快速解决矛盾,岂不更易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庭审现场是一个十分讲究仪式感的场合,庭审过程中程序的宣告,权利的释明,法槌的敲击,和以诉讼地位互相称呼的方式,都在宣告这是一场神圣的裁判,召唤人们对法律的信仰和尊敬。而信仰和尊敬法律,应从最起码的遵守法庭秩序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