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澄城县冯原法庭妥善调解一起因赡养费纠纷引起的三件案件,11月30日魏千香在三子曹华的陪同下,拄着拐杖,将写着“法律至上,一心为民”的锦旗送到了冯原法庭法官手中,表达对该庭法官们的感激之情。
老人姓魏,丈夫早年去世,现年老人已有84岁高龄,膝下有四个儿子,无女儿,本来是一个和睦的大家庭,却因分割宅基地等问题产生矛盾。经亲戚朋友、村委会、镇司法所多次调解无效,2014年魏千香将长子曹喜起诉至法院,要求曹喜每月给付魏千香赡养费300元,判决生效后,经法院多次采取了强制措施,但长子曹喜认为,母亲对其他子女的有所偏袒,心里不平衡,拒绝支付赡养费,还占用了仅供魏千香做饭的饭窑。其他子女见大哥都不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其他三兄弟也相互推脱,不愿主动尽赡养义务,无奈之下,今年10月魏千香将长子曹喜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原物,并将其他三个儿子诉至法院要求次子曹力、三子曹华、四子曹民每月支付其赡养费400元,办案法官了解案情后,主动联系基层组织,详细了解老人家庭成员结构及矛盾产生的原因,考虑到该案是涉及到家庭纠纷的特殊案件,先后单独找双方当事人分别做思想工作,随后又将当事人召集到法庭做调解,释明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不应附加任何条件,经过长时间调解,最终消除了子女对母亲的误解和隔阂,并表示今后一定让老人安享晚年,老人也消除了对子女的怨气。双方达成了协议,并当庭履行了案件款,至此两起诉讼、一起执行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该案的处理,有效的维护并修复了亲人间的亲情关系,同时,也体现了基层法庭公正执法、司法为民的理念,树立了基层法庭及法院在人民群众心中的良好形象。